長期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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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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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1.照顧服務類(B碼),包含居家服務、日照服務、家庭托顧服務:
(1)居家服務: 由本國籍照顧服務員至家中提供身體照顧、日常生活協助、陪同外出及就醫等服務項目。
(2)日照服務: 白天送至日照中心參與服務,夜晚返家。日照中心於服務期間將視個案狀況及需求,提供包含生活照顧、健康促進、文康休閒、家屬指導及諮詢、備餐等服務。
(3)家庭托顧: 白天送至照服員家庭,夜晚返家。服務內容包含身體照顧、日常生活照顧及安全性照顧、備餐服務。
※居家服務類於個案名下聘有外籍看護時不可使用,亦不可進入醫療院所或機構使用。
2.專業服務(C碼):
由專業服務人員(醫師、護理師、職能(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社工師等)至家中提供相關職掌服務,透過相關復能活動,延緩個案失能情形、提升獨立生活能力。
3.交通接送服務(D碼):
個案需達失能評估等級2級以上自111年2月1日起可使用交通接送服務。主要服務內容為往(返)居家至醫療院所就醫(含復健)之交通接送1趟。
4.喘息服務(G碼):
減輕照顧者的壓力,可將個案暫時送往喘息機構安置或由照顧服務員至家中暫代照顧者的位子。另有小規模多機能夜宿服務及巷弄長照暫臨托服務等新類型的喘息服務。
※本項服務申請時需有照顧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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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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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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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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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1.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
2.傳真申請書到轄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分站
3.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申辦e服務(健康醫療專區)
4.親洽各區公所、各衛生所、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分站或各醫院出院準備服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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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完成,以核定結果通知書通知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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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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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