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區民喪葬補助(八里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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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八里區公所社會人文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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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凡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區滿三年之區民死亡,每人補助喪葬費新臺幣參萬元整,若因肺癌死亡者補助新臺幣陸萬元整(如同時符合本所相關喪葬補助申請資格者,擇優核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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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八里區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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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八里區公所社會人文課
地址:新北市八里區八里大道18號
承辦單位:八里區公所社會人文課
地址:新北市八里區八里大道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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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死亡證明書正本。
二、受託人身分證影本、印章(申請人親辦或線上申請者免附)。
三、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印章。
四、遷徙紀錄證明書。
五、申請人如與死亡者不同戶籍,需檢附申請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代為查調戶籍資料授權書。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六、死亡者除戶謄本(全戶,記事欄請勿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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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臨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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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金融機構轉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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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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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一、受理申請至各該年度12月31日止,終止日如遇例假日不順延,但11月及12月往生者得延至次年度2月底前提出申請。
二、本補助由八里區域性垃圾場(廠)回饋金支應,依受理申請之先後為準,該年度編列之預算如已用罄,須俟明年度預算核定通過後再行受理申請(若新年度回饋金不再補助即取消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