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越人行道斜坡道設置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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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各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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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為利民眾申請辦理橫越人行道斜坡道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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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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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各區公所
承辦人員:新北市各區公所
聯絡電話:1999
承辦單位:新北市各區公所
承辦人員:新北市各區公所
聯絡電話: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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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辦理橫越人行道斜坡道設置(含公所)申請書【(民)表一】。
二、申請設置現場現況調查表【(民)表二】。
三、申請設置地點現況照片【(民)表三】。
四、依「新北市政府辦理橫越人行道斜坡道設置申請要點」第八點所規定之證明文件影本【(民)附件一】。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地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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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臨櫃、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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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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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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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