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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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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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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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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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
承辦人員:依行政分區
聯絡電話:02-29603456 #2983、2984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農牧經營管理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2樓
承辦人員:依行政分區
聯絡電話:02-29603456 #2983、2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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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ㄧ、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申請書【(民)表一】。
二、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申請書【(民)表二】。
三、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
五、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六、申請用地如有興建農舍或農業設施,應於地籍圖上明確標示,並簽名或蓋章。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ㄧ、戶籍謄本。
二、地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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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郵寄、臨櫃、線上申請(須提供正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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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郵寄公文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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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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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繳費與否:依實際申請土地筆數計算,第1筆500元,第2筆起以300元計算(詳情請洽土地所在之區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