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公墓樹葬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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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店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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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依據殯葬管理條例規定,申請於公立公墓辦理樹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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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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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店區公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
承辦人員:陳先生
聯絡電話:29112281分機1010
承辦單位:新店區公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86號8樓
承辦人員:陳先生
聯絡電話:29112281分機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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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新北市○○區公所公立公墓樹葬申請書【(民)表一】。
二、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本驗退)及印章或簽名。
三、申請人與亡者關係之證明文件。
四、火化許可證(骨灰需經再處理)。
五、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
六、原安厝地點之當地主管機關所出具之起掘(遷出)證明。(依殯 葬管理條例第29條規定,依法遷葬者,免附。)
七、原寄存之骨灰(骸)存放設施所出具之遷出證明。
八、外運回之骨灰(骸),應檢附死亡地權責機關出具之死亡證明 或火化許可證明(需經我國外交駐外單位認證,含翻譯本)。
九、新北市○○區公立公墓樹葬許可證委託書【(民)表二】。
十、新北市○○區公立公墓樹葬許可證切結書【(民)表三】。
十一、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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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由申請人親自至新北市新店區公所民政課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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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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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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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