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核消防防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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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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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為強化公共危險物品場所火災應變能力,製造、儲存、處理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30倍以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遴保安監督人責其製定消防防災計畫及執行相關保安監督業務,以確保各項災害發生時能有效減少人命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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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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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
承辦人員:王新凱科員
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6712
電子郵件:AC0276@ntpc.gov.tw
傳真號碼:(02)89536050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
承辦人員:王新凱科員
聯絡電話:(02)89519119分機6712
電子郵件:AC0276@ntpc.gov.tw
傳真號碼:(02)8953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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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消防防災計畫【(民) 表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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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一、申請人檢附消防防災計畫【(民) 表ㄧ】以郵寄(若以郵件方式領取,並請附上回郵掛號信封)或親至轄區消防安檢分隊辦理申請。
二、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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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由轄區消防安檢分隊通知領回或以郵件方式領取,並請於申請時附上回郵掛號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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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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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