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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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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為強化公共使用建築物及場所火災應變能力,其場所管理權人應遴派防火管理人責其制定消防防護計畫書及辦理自衛消防編組演練,以確保各項災害發生時可有效降低人命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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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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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
承辦人員:黃俊豪科員
聯絡電話:(02)89519119 # 6131
電子郵件:AL1721@ntpc.gov.tw
傳真號碼:(02)89536015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
承辦人員:黃俊豪科員
聯絡電話:(02)89519119 # 6131
電子郵件:AL1721@ntpc.gov.tw
傳真號碼:(02)8953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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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請填妥自衛消防編組資料申請書【(民)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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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一、將報核資料(親送/郵寄/傳真)送至當地消防分隊收件。
二、若以郵寄方式寄至當地消防分隊,需於寄送時一併附上回郵掛號信封。
三、網路申報 : 可於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網頁/業務專區/火災預防/防火管理申報 (網址: http://www.fire.ntpc.gov.tw/)下載並安裝「新北市消防局防火管理申報系統」,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登入,新增案件並填寫相關文件與簽章用印後掃描上傳,點選「案件申請」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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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
一、將報核資料(親送/郵寄/傳真)送至當地消防分隊收件。
二、若以郵寄方式寄至當地消防分隊,需於寄送時一併附上回郵掛號信封。
三、採網路申報者,以「新北市消防局防火管理申報系統」通知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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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
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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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資料來源:消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