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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頁維護: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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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說明: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管理權人申請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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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對象: 
                    						
	            								建築業者、消防業者、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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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  
 承辦人員:楊貴存科員
 聯絡電話:(02)89519119 # 6131
 電子郵件:AI4552@ntpc.gov.tw
 傳真號碼:(02)89536015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火災預防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  
 承辦人員:楊貴存科員
 聯絡電話:(02)89519119 # 6131
 電子郵件:AI4552@ntpc.gov.tw
 傳真號碼:(02)8953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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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建照執照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
 (ㄧ)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測試委託書【民(表一)】。
 (二)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申請書(由會審管理系統掛件後自動產出,免附紙本)。
 (三)建照執照影本(加蓋建築師大小章)。
 (四)建照申請書(需含本次工務局掛件流水號)。
 (五)建築物概要表。
 (六)消防用緊急發電機容量計算書。
 (七)消防安全設備 (各項設備) 概要表。
 (八)消防設計圖說(簽署及加蓋設備人員執業圖記)。
 (九)本次申請建築核准副本圖(加蓋建築師大小章)。
 (十)消防設備師證明文件(加蓋設備師大小章)。
 (十ㄧ)建築物「一般、無開口」樓層檢討表。
 (十二)避難器具結構技師簽證。
 ※圖說部分超過20張以上者需另用卷宗夾整份裝訂。
 二、變更設計圖說審查:
 (ㄧ)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測試委託書【民(表一)】。
 (二)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申請書【民(表二)】。
 (三)變更設計申請書(需含本次工務局掛件流水號)。
 (四)建築物變更設計概要。
 (五)消防安全設備 (各項設備)概要表。
 (六)消防圖說二份(可先準備乙份審查,待審查後提供二份圖說)。
 (七)消防設備師證明文件(加蓋設備師大小章)。
 (八)建築物「一般、無開口」樓層檢討表。
 (九)避難器具結構技師簽證。
 ※圖說部分超過20張以上者需另用卷宗夾整份裝訂。
 三、增建、變更用途、室內裝修、分併戶圖說審查:
 (ㄧ)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測試委託書【民(表一)】。
 (二)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申請書【民(表二)】。
 (三)建築物增建申請書(需含本次工務局掛件流水號)。
 (四)建築物變更用途申請書(需含本次工務局掛件流水號)。
 (五)建築物室內裝修申請書(需含本次工務局掛件流水號)。
 (六)建築物分併戶申請書(需含本次工務局掛件流水號)。
 (七)建築物增建概要表。
 (八)建築物變更用途概要。
 (九)建築物室內裝修概要表。
 (十)使用執照影本(加蓋建築師大小章)。
 (十ㄧ)建照執照影本(加蓋建築師大小章)。
 (十二)各消防安全設備概要表。
 (十三)消防圖說二份(可先準備乙份審查,待審查後提供二份圖說)。
 (十四)消防設備師證明文件(加蓋設備師大小章)。
 (十五)建築物「一般、無開口」樓層檢討表。
 (十六)避難器具結構技師簽證。
 ※圖說部分超過20張以上者需另用卷宗夾整份裝訂。
 四、網路申請:
 (ㄧ)請先參考http://safety.tfd.gov.tw/ 說明。
 (二)檢附證件如上述1-3點申請項目所列。
 1.掃描後均轉PDF電子檔上傳,除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會審各消防安全設備概要表網上輸入外 。
 2.消防圖說部份均轉為PDF檔直接上傳(免掃描)。
 3.另需寄付空白可燒錄CD-R光碟(會審案件二)至「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2段15號1樓火災預防科收」,並寫妥申請人、簽證人、申請案件名稱、申請項目、申請地址(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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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方式: 
                  							
	            								一、網路申請,請簽證人(消防安全設備師(士)直接登入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會審系統,匯出光碟下載核准圖說,不再另付紙本。
 二、臨櫃或郵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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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付方式: 
                  							
	            								自領、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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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處理期限: 
                  							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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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  註: 
                  							
	            								一、申請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審查,均需委託考試及格之設備師(士)簽證負責後始可申請。
 二、為利於加速案件審核過程,請申請人依應備證件順序裝訂。
 三、領件請帶個人身分證、印章及領件委託書。
 四、如欲借調會審案件請填案件調借申請書 、案件借調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