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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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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依醫療法規定,民眾與醫療機構間發生醫療爭議之情事,可經由醫事審議委員會進行醫療爭議之調處,藉制定標準化的申請流程,促進便民服務,提供醫病雙方之調解平台,以減少訟源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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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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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承辦人員:林啓翰
聯絡電話:免付費專線:0800-085115,或(02)22577155 # 2131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承辦人員:林啓翰
聯絡電話:免付費專線:0800-085115,或(02)22577155 #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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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ㄧ、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療爭議調處申請書【(民)表一】。
二、病歷資料查詢同意書【(民)表二】。
三、委任書【(民)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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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1.臨櫃、郵寄、傳真。
2.本局地址:22006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3.傳真:(02)2255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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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
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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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
8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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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1.依據醫療法第99條及新北市醫療爭議調處自治條例規定辦理,對於與本市醫療機構或醫事人員發生之醫療爭議,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衛生局申請調處,但不涉及醫療疏失鑑定。
2.所稱醫療爭議,指在醫療過程中,病人與醫事人員或醫療機構間,因傷病、殘廢或死亡之醫療事故所生之糾紛。
3.依照本局醫療爭議案件處理流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