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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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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一、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社區營造點計畫補助114年度公告徵件期間自113年12月10日-114年3月10日止。
二、本案補助目的為鼓勵具社區營造經驗者,持續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培養公民意識,促進在地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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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一)成年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者,得以個人名義申請。
(二)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組織(不含政治團體)。如為營利組織,提案計畫應事前取得合作社區、社群或組織之書面同意,並符合公共性,補助款應全數使用於提案計畫,不得用於營利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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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承辦人員:董秀美
聯絡電話:(02)29603456 # 4511
電子郵件:AJ4533@ntpc.gov.tw
傳真號碼:(02)29631321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文推廣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8樓
承辦人員:董秀美
聯絡電話:(02)29603456 # 4511
電子郵件:AJ4533@ntpc.gov.tw
傳真號碼:(02)2963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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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提案申請專用信封封面,請黏貼於信封(免備文,請郵寄掛號)。
二、申請表(團體請附立備案登記證書或證明影本;個人請附身分證影本)。
三、計畫書1份:以A4左側裝訂,無須膠封 (迴紋針或燕尾夾固定)。
四、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 (正本簽章)。
五、申請資料電子檔:請E-mail傳送可編輯之檔案(如ODT或Word)給承辦人,或郵寄光碟、隨身碟、SD卡…等。
六、從事社區營造相關證明文件或培力時數證明文件。
七、其他佐證資料,例如其他團隊合作意向、前階段在地資源盤點情形、在地共識會議辦理情形等,有助了解計畫準備情形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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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郵寄之郵戳為憑或親送(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9時至17時,國定假日及周休二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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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
郵寄之郵戳為憑或親送(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9時至17時,國定假日及周休二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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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
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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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最新消息請詳官網營造點補助公告 https://reurl.cc/gDWa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