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資源再生利用者申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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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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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新北市廢棄物再利用者及再生利用者身分申請或登記檢核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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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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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承辦人員:張玉涵
聯絡電話:(02)29532111 # 3240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承辦人員:張玉涵
聯絡電話:(02)29532111 # 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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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再生資源再生利用者申請表【(民)表一】。
二、再生利用者機構資格證明文件【(民)附件一】。
三、再生資源再生利用者申請書(新申請者免附)【(民)附件一】。
四、運作管理說明【(民)附件一】。
五、最大再生利用量之計算說明【(民)附件一】。
六、再生利用流程說明(含設備照片)(批發零售業者免附)【(民)附件一】。
七、廠區相關位置圖及平面配置圖(應含貯存位置、高度及合理貯存量說明;批發零售業無貯存行為者免附)【(民)附件一】。
八、各項產品照片及符合產品管制規定檢驗證明(新申請者免附)【(民)附件一】。
九、再生利用用途【(民)附件一】。
十、審查通過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核准公文(既有再生利用機構申請時檢附)。
十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通案或個案再利用函。
十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批發零售業無貯存行為請檢附無貯存行為切結書【(民)表二】。
十三、自我檢核表【(民)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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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臨櫃、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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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郵寄、公文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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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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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