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書申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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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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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申請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及登記文件運作行為前時,核發符合規定相關防救災機制之規劃,俾利廠商可依循加強防災整備及災時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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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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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承辦人員:賈筱蓉
聯絡電話:(02)29532111 #3238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承辦人員:賈筱蓉
聯絡電話:(02)29532111 #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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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書書一式二份(包含網路登錄資料及上傳附件資料)。
二、廠區平面配置圖。
三、毒性化學物質防災基本資料表。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需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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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依環境部網路傳輸申報系統所訂格式及填表說明(網址:http://flora2.moenv.gov.tw/)選用適用格式填報後,下載列印一式二份備文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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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郵寄或臨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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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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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