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申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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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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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提供民眾申請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山之依據及本府審查作業標準,俾利依法取得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核准文件,妥善清除處理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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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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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承辦人員:張玉涵
聯絡電話:(02)29532111 # 3240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承辦人員:張玉涵
聯絡電話:(02)29532111 # 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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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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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依環境部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所訂格式及填表說明填報貨品出口同意申請書後,並依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轉口管理辦法第四及十一條規定檢具所需文件併入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計畫書中,送本府環境保護局繳交審查費後進行文件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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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函復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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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4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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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