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化學物質運作許可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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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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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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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運作毒化物工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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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承辦人員:賈筱蓉
聯絡電話:(02)29532111 # 3238
電子郵件:ab9178@ntpc.gov.tw
傳真號碼:(02)29555832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承辦人員:賈筱蓉
聯絡電話:(02)29532111 # 3238
電子郵件:ab9178@ntpc.gov.tw
傳真號碼:(02)29555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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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申請書一式二份(包含網路登錄資料及上傳附件資料)。
二、原核發之毒性化學物質許可證(辦理變更、異動或展延者)。
三、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人員設置文件影本。
四、繳費收據(繳費完成後,收據附於申請文件送審)。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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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依環境部網路傳輸申報系統所訂格式及填表說明(網址:https://flora2.moenv.gov.tw/),選用適用格式填報後,下載列印一式二份備文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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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郵寄或臨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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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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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