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含代理人)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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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維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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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專責設置等級分為專業單位、甲級人員及乙級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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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一般民眾(經環保署公告需設置專責單位或人員之公私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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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維護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承辦人員:湯婉茹
聯絡電話:(02)29532111 #3284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維護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承辦人員:湯婉茹
聯絡電話:(02)29532111 #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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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公私場所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含代理人)設置申請書【(民)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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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臨櫃,郵寄,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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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郵寄,公文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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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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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繳付與否:免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