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補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物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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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新北市計程車防疫物資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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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本市個人或合作社計程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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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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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請務必至「https://forms.gle/c6rqrNxWXGDRUB9b9填寫防疫物資申請表」。(如已完成填寫者,免重填)
二、上傳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及購買防疫物資收據或發票;或【將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傳真至(02)2966-1543並附上車號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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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郵寄(請寄「220242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0樓 運輸管理科 李詩棠小姐」)、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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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公文回復或簡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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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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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線上申請者:
1.防疫物資補助申請期限到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前為止。
2.基本資料填寫人必與計程車防疫物資申請人相同。
3.金融機構存摺封面、購買防疫物資發票或單據上傳檔案後,請確認是否已至「https://forms.gle/c6rqrNxWXGDRUB9b9填寫防疫物資申請表」。(如已完成填寫者,免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