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土地合併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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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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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受理人民申請土地合併,以為土地標示變更之依據,並便利地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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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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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
聯絡電話:29611126(板橋)、22470101(中和)、29886336(三重)、22779245(新莊)、29172969(新店)、26808001(樹林)、26421621(汐止)、26219645(淡水)、24974106(瑞芳)
承辦單位: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
聯絡電話:29611126(板橋)、22470101(中和)、29886336(三重)、22779245(新莊)、29172969(新店)、26808001(樹林)、26421621(汐止)、26219645(淡水)、24974106(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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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土地複丈及標示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身分證明文件。
三、其他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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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臨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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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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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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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繳付與否:免費申請
簡化書證項目:
1、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已得免提出。
2、免附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3、網路ATM線上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