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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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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一、結合民間單位、里辦公處及志願服務人力,提供本市年滿65歲以上老人文康休閒活動場所。
二、應辦理共餐運動及健康促進等活動,另可依需求辦理關懷訪視或老人營養餐飲服務或電話問安及福利或轉介服務。
三、設置休閒娛樂區、健康養生區及益智文藝區等3區,所需空間以15坪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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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一、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
二、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基金會,其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三、其他立案之社區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文史團體、農漁會等非營利組織。
四、本市各區公所、各里辦公處。
五、本市各級學校。
六、已向本府完成核備並成立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且以本市未設置里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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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
承辦人員:江惠如
聯絡電話:29603456轉3801
傳真號碼:(02)2950-6225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
承辦人員:江惠如
聯絡電話:29603456轉3801
傳真號碼:(02)2950-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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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計畫申請表一式2份,務必加蓋申請單位關防(圖記)及負責人印章。
二、計畫書一式2份。
三、申請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款聲明書一式2份,務必加蓋申請單位關防(圖記)及負責人印章。
四、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一式2份。
五、立案證書影本一式2份。
六、法人登記證書一式2份。
七、組織章程影本一式2份。
八、場地使用同意書一式2份,如使用市民活動中心辦理銀髮俱樂部,應檢附公所開立之證明文件。
九、服務老人名冊一式2份。
十、志工名冊一式2份,若有65歲以上銀髮志工請加註。
十一、場地平面圖。
十二、合法建物證明(如使用執照、建物所有權狀、建物登記謄本或合法房屋證明等相關經政府機構認可之證明文件)。
十三、區公所銀髮俱樂部會勘檢核表。
十四、如申請修繕及充實設施設備費之單位,須檢附提出申請月份前6個月月報表作為持續服務之參考依據。
十五、其他相關證明:如列有卡拉ok設備之財產清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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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請依規定備妥應附表件,並填列銀髮俱樂部申請補助計畫書。
請注意:民間團體如欲申請,請直接發文將計畫書向市府提出申請;如為社區發展協會及里辦公室欲申請成立銀髮俱樂部,則需將計畫書先行函送各區公所,續由各區公所層轉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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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
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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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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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