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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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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為提供老人或身心障礙者社區化之預防照護,期以社區營造及社區參與為基本精神,透過在地化之社區照顧,使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留在社區生活,並提供家庭照顧者適當的支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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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一、立案之社會團體(含社區發展協會)。
二、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宗教組織、文教基金會,其捐助章程中明定辦理社會福利事項者。
三、其他立案之團體如社區宗教組織、文史團體、農漁會等非營利組織。
四、本市里辦公處。
五、其他(如學校、公共托老中心經審查評估可辦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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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
承辦人員:江惠如
聯絡電話:(02)2960-3456#3806
傳真號碼:(02)2950-6225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5樓
承辦人員:江惠如
聯絡電話:(02)2960-3456#3806
傳真號碼:(02)2950-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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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申請補助計畫書。
二、單位申請納為新北市據點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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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請依規定備妥應附表件,並填列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申請補助計畫書。請注意:民間團體如欲申請成立補助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請直接發文將計畫書向市府提出申請;如為社區發展協會及里辦公室欲申請成立補助型據點,則需將計畫書先行函送各區公所,續由各區公所層轉市府提送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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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
申請方式: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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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
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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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繳付與否: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