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及社會保險自付保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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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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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動申報資料(勞保、健保、農保),身障者無須特別提出申請(公保、軍保除外,需身心障礙者向投保單位提出申請)。除非對其權益有不良影響時,得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由政府直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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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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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
承辦人員:陳柏均、陳衍繹、游博翔、林沛淳
聯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3792、3794、3644、3796
傳真號碼:(02)29668111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
承辦人員:陳柏均、陳衍繹、游博翔、林沛淳
聯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3792、3794、3644、3796
傳真號碼:(02)2966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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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
(一)身分證影本
(二)新北市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方式變更申請書
(三)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可由相關單位代為查調)
(四)郵局存簿正面影本
二、申請社會保險自付額補助退費
(一)身分證影本
(二)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可由相關單位代為查調)
(三)領據
(四)新北市政府查調自付額資料申請授權書
(五)郵局存簿正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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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主動申報資料(勞保、健保、農保),身障者無須特別提出申請(公保、軍保除外,需身心障礙者向投保單位提出申請)。除非對其權益有不良影響時,得申請不列入媒體交換,由政府直接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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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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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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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