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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
新北市各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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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為提供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更快速,更便利的交通服務,並免除其攜帶零錢的困擾,促進其參與社會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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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一般民眾
申請資格:
一、敬老卡: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長者或年滿55歲原住民、居留地址於本市境內持永久居留證年滿65足歲以上之外籍人士,於屆齡當月第1個工作日可提出申請。
二、愛心卡: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居留地址於本市境內持永久居留證並取得我國身心障礙證明之外籍人士。
三、愛心陪伴卡:設籍本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市民、居留地址於本市境內持永久居留證並取得我國身心障礙證明之外籍人士,並於「必要陪伴者優惠措施」欄位註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
*同時符合敬老卡與愛心卡申請資格者,僅能擇一申請;若選擇敬老卡者,無法搭配愛心陪伴卡優惠。
**優惠內容:
一、敬老卡:每人每月提供480點(1點=1元),115年7月起加碼至600點,點數使用範圍:
(一)公車: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市區公車(依實際搭乘金額扣點)。
(二)國道客運(含部分一般公路客運):115年1月起開放,起迄站均在北北基桃宜境內,路線以社會局公告為準。
(三)捷運:臺北捷運沿線及新北捷運沿線(依實際搭乘金額扣點)、桃園機場捷運(起迄站無限制,每趟次最高補助30點)。
(四)臺鐵:115年2月起,起或迄其中一站為新北市、臺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或宜蘭市境內車站,每趟次最高扣抵150點。
(五)計程車:搭乘貼有「新北敬老愛心車隊」標章的計程車,115年2月起,每趟次最高扣抵85點,剩餘車資須由票卡內儲值金額扣除,因此搭車前請務必於卡片內儲值足夠金額。
(六)YouBike:113年7月起開放,騎乘YouBike2.0、2.0E,限新北市境內借車、雙北市及桃園市境內還車,依YouBike2.0及2.0E現行計費方式扣點)。
(七)新北市國民運動中心:115年1月起開放,新北市境內國民運動中心,可用於非公益時段單次入場費、單次場地租借費、單次課程,每項次最高扣抵50點。
(八)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板橋院區)及29區衛生所:115年1月起開放,用於門診掛號費,每次最高扣抵50點。
二、愛心卡:與敬老卡優惠內容相同。
三、愛心陪伴卡:領有愛心卡之必要陪伴者一人,陪同搭乘國內可使用電子票證之大眾運輸工具時,一律享有半價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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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新北市各區公所
承辦人員:請洽各社會人文課承辦人員
聯絡電話:諮詢電話(02)29603456# 3764李小姐
傳真號碼:(02)29650149
承辦單位:新北市各區公所
承辦人員:請洽各社會人文課承辦人員
聯絡電話:諮詢電話(02)29603456# 3764李小姐
傳真號碼:(02)2965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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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敬老卡:
(ㄧ)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申請表。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外籍人士檢附永久居留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正面脫帽照片1張。
(四)原住民請另檢附戶口名簿影本1份。
(五)申請人印章(用畢即歸還)。
二、愛心卡:
(ㄧ)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申請表。
(二)身分證或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正面脫帽照片1張。
(四)申請人印章(用畢即歸還)。
(五)外籍人士檢附永久居留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愛心陪伴卡:
(一)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申請表。
(二)愛心卡申請人身分證或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三)與愛心卡申請人相同之最近3個月內1吋彩色正面脫帽照片1張。
(四)申請人印章(用畢即歸還)。
(五)外籍人士檢附永久居留證正反面影本1份。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身心障礙證明(需以身分證字號代為查調,故仍應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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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新北市各區公所臨櫃或郵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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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
由公所郵寄或自領,由公所視申請人需求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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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
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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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繳付與否:製卡費:1、初次申請由市府負擔。 2、補發申請由申請人自行負擔,新臺幣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