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立申請或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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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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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本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申請設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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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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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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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僅申請設立不辦財團法人登記:
(一)新北市政府辦理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立許可申請書。
(二)籌備會議紀錄【非申請設立財團法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者免附,惟須附負責人(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無受褫奪公權、破產或受禁治產宣告之切結書】。
(三)業務計畫書
(四)預算書
(五)服務辦法
(六)機構組織及業務執掌表
(七)組織規程或捐助章程
(八)工作人員名冊
(九)工作人員資格條件待遇表。
(十)財產清冊。
(十一)建築物位置圖、平面圖、建築物竣工圖及消防安全設備圖說。
(十二)土地及建物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如係租借土地或建築物者,併請附經公證之租約或使用同意書等。(可由新北市政府代為查調)
(十三) 履行營運之擔保能力證明及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險單影本。
二、申請設立且登記為財團法人:
(一)需有發起籌組程序:
1.組織籌備會。
2.訂定捐助章程。
(二)應備文件:
1.新北市政府辦理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立許可申請書。
2.籌備會議紀錄。
3.業務計畫書。
4.預算書。
5.服務辦法。
6.機構組織及業務執掌表。
7.組織規程或捐助章程。
8.工作人員名冊。
9.工作人員資格條件待遇表。
10.財產清冊。
11.董事名冊及願任董事同意書,另附身分證影本;設有監察人者,監察人名冊及其國民身分證影本。
12.法人及董事印鑑名冊與捐助財產名冊。
13.董事會議紀錄。
14.建築物位置圖、平面圖、建築物竣工圖及消防安全設備圖說。
15.土地及建物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如係租借土地或建築物者,併請附經公證之租約或使用同意書等。
16.履行營運之擔保能力證明及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之保險單影本。
三、財(社)團法人附設機構,須另附文件:
(一)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二)法人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其申請附設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核准函影本。
(三)法人捐助章程或組織章程影本。
(四)負責人簡歷表。
(五)董事或理事名冊及其國民身分證影本。
(六)法人及董事或理事印鑑(圖記)。
(七)法人決議申請附設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立許可之董事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影本。
(八)法人財產清冊。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
※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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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申請單位備齊相關文件向社會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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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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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5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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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免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