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室內裝修查核圖說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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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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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涉及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所稱之室內裝修(供公眾使用建物或經內政部指定之非公眾使用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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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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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照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5、13樓
承辦人員:變使組
聯絡電話:(02)29603456 # 5851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照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5、13樓
承辦人員:變使組
聯絡電話:(02)29603456 # 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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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建築物室內裝修圖說申請書【(民)表一】。
二、建築物室內裝修簽證表【(民)表二】。
三、歷次退件函正本(第一次掛號者免附)。
四、違建項目簽證表【(民)表三】及違建相片(含索引平面圖)。
五、委託書【(民)表四】(申請人委託建築師)。
六、申請建築(變更使照、室內裝修)執照送件審圖手續人員名單【(民)表五】。
七、建築物使用權同意書【(民)表六】(所有權為同一人者免附)。
八、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建號全部,3個月內有效期限)。
九、室內裝修查核圖說合格證明書【(民)表七】。
十、結構安全證明書【(民)表八】。
十一、建築物室內裝修檢討項目審查表【(民)表九】。
十二、建物測量成果圖。
十三、原使用執照竣工圖(圖套裝訂)(申請範圍著色)。
(一)基地位置、地盤圖、面積計算表。
(二)當層平面圖。
十四、設計圖說(圖套裝訂)(1式3份)。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原使用執照或存根聯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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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臨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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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郵寄,自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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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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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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