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器承裝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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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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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新北市政府電器承裝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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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公司或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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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4樓
承辦人員:各審查人員配件辦理
聯絡電話:(02)29603456 # 5407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4樓
承辦人員:各審查人員配件辦理
聯絡電話:(02)29603456 # 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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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申請人請參考「書表下載」內「電器承裝業各項登記應備書件一覽表」檢附下列文件:
(一)電器承裝業申請書1份。
(二)電器承裝業申請事項表1份。
(三)電器承裝業人員明細表1份。
(五)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六)受僱人員身份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七)受僱人員符合規定資格證書正本及影本1份。
(八)受僱人員受僱同意書1份。
(九)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查驗簽證之設備清冊1份。(限甲專級)
(十)原核發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或遺失切結書1份。(印鑑變更僅檢附後者)
(十一)最近一期完稅證明1份。(如:401表)
(十二)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書影本1份。
(十三)原登記執照有效期間內受僱人員至少一位參加規定訓練或講習合格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十四)技術人員離職登記申請書1份。
(十五)離職證明文件1份。
(十六)規費[郵政匯票(抬頭:新北市政府)或現金]。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四)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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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臨櫃、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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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郵寄、自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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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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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如遇特殊狀況,得經核定酌予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