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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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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一、為積極響應全球化國際市場,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將提供廠商國外參展補助,鼓勵廠商積極組團參加國際工商展售活動,擴大與專業買主接觸機會,以拓展新北市產業形象及貿易商機,進一步爭取訂單並擴大國際市場佔有率,除鼓勵新北市公協會率廠商參展外,另開放個別廠商申請參展補助,鼓勵相關廠商參與重點拓銷市場之展售活動。
二、申請單位:就以下資格擇一提出申請,且同一廠商不得就同一展售活動同時為2款資格之受補助對象:
1. 民間團體組團參展:合法立案之全國性或本市民間團體率本市廠商組團參展,參展廠商須至少5家為其所屬會員並依法於本市完成登記之公司、行號或工廠,由民間團體向本局提出申請。
2. 本市廠商個別參展:依法於本市完成登記之公司、行號或工廠向本局提出申請。
※同一民間團體或同一廠商同一年度至多補助1個展售活動為原則,超過部分將視預算酌減或不予補助。
三、補助項目額度
(一) 民間團體組團參展:最高補助金額將依其參展廠商家數核定,每一參展家數,最高補助新台幣8萬元,且民間團體應將8成以上補助款用於本市參展廠商,核銷時應檢附本市廠商獲補助款之收據憑核。
(二) 本市廠商個別參展:每一參展家數,最高補助新台幣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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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一) 民間團體組團參展:合法立案之全國性或本市民間團體率本市廠商組團參展,參展廠商須至少 5 家為其所屬會員並依法於本市完成登記之公司、行號或工廠,由民間團體向本局提出申請。
(二) 本市廠商個別參展:依法於本市完成登記之公司、行號或工廠向本局提出申請。
(三)公司(商號)及工廠皆登記於新北市者優先補助。
(四)第1款及第2款所稱之公司不含外國公司於本市設立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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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4樓
承辦人員:林怡臻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483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4樓
承辦人員:林怡臻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5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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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申請書封面。
二、申請表。
三、執行規劃。
四、經費概算表。
參展廠商(公司、行號、工廠)經主管機關核可設立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五、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
民間團體組團參展者,須另附每一參展廠商會員證影本各1份;未製作會員證之民間團體,得以會員名冊加蓋民間團體大小章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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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一、受理時間:
三、於上述受理時間線上申請。
二、於上述受理申請時間內檢附計畫書正本3份,郵寄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招商科」(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樓。(信封請註明「申請參展補助計畫」)。未於規定時間內送件者不予受理,無法受理者或經審查後資格不符者概不退件。
前一年12月至當年1月底受理前一年12月16日至當年4月國內外展售活動之補助申請(例如:112年12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受理112年12月16日至113年4月31日展售活動補助之申請)
當年度3月受理當年度5月至8月國內外展售活動之補助申請
當年度7月受理當年度9月至12月15日國內外展售活動之補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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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
本局將召開審查會,請申請單位派員到場簡報,由審查小組辦理審查事宜,本局再以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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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
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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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計畫書內「執行規劃」第四項執行方式之「新北產業形象呈現方式」,請敘明相關規劃,並提供呈現方式示意圖或照片(核銷時請依規定提供照片及大會攤位圖,供核對攤位配置情形),若未依原規劃執行或團內各參展廠商攤位未相互緊鄰,本局得扣減補助金額或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