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發電設備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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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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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為民眾申請自用發電設備登記業務所需,提供資訊以利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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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工礦廠商、機關、學校、醫院及農田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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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4樓
承辦人員:各審查人員配件辦理
聯絡電話:(02)29603456 # 5407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3、4樓
承辦人員:各審查人員配件辦理
聯絡電話:(02)29603456 # 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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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民)經工商30-(民)表一-自用發電設備用電計畫書。
二、(民)經工商30-(民)附件一-自用發電設備用電計畫書檢附文件說明。
三、土地使用同意書】。
四、水權證明(水力發電業者)】。
五、聯合設置者,應檢附自用範圍在同一工業區或科學工業園區之證明文件及提出聯合聲明書;若以公務機關申請,可免附。
六、併聯計畫、燃料供應及主要設備規格、計畫執行時程等】。
七、環保署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評估書(達環保署規定規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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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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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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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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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