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忠靈祠安厝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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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維護: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兵役勤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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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亡故榮民及死亡軍人,由單位或遺族親友申請符合規定者,則按指定位置安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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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亡故榮民及死亡軍人所屬單位或遺族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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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兵役勤管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4樓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民政局兵役勤管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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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榮民證明
二、死亡證明書
三、火化許可證
四、身分證及印章(家屬及受委託者)
五、新北市軍人忠靈祠死亡軍人遺族辦理安厝申請單
六、新北市軍人忠靈祠辦理安(遷)厝委託書
七、新北市軍人忠靈祠死亡軍人遺族辦理遷厝申請單
八、新北市軍人忠靈祠寄存卡遺失切結書
九、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單位安(遷)厝申請之公文
十、新北市軍人忠靈祠骨灰罐領回切結書
十一、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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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臨櫃
直接至忠靈祠管理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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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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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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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繳付與否:免費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