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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秘書處行政園區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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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本府行政大樓規劃有多功能集會堂、大禮堂、簡報室、大會議室及中小型會議室等場地,可提供數十至數百人舉辦各項會議及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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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政府機關及合法登記立案之學校、公司、團體、法人或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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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資訊: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秘書處行政園區管理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
承辦人員:櫃檯人員
聯絡電話:(02)29603456 # 2244、2245 服務時段:上班日0830-1200及1330-1700
傳真號碼:(02)29678986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秘書處行政園區管理科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9樓
承辦人員:櫃檯人員
聯絡電話:(02)29603456 # 2244、2245 服務時段:上班日0830-1200及1330-1700
傳真號碼:(02)2967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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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行政園區場地使用申請表 。
二、新北市政府行政園區場地設備借用審查表或新北市政府多功能集會堂設備器材使用切結書。
三、以下表單格式不拘,由使用單位自行訂定後提供參考 :
(一)計畫書、節目表。
(二)場地如需佈置請附佈置圖。
(三)設備進場清單。
(四)用電量需求說明。
(五)善後人員名單。
(六)其他依法令應檢附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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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臨櫃、郵遞或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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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方式:
自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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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期限:
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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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1.場地使用以公務優先。
2.使用場地前,請詳閱表單下載內容。
3.繳費規定:經管理機關(本府秘書處)通知後,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應於使用日十日前完成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