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申辦同意書
以下說明詳述在使用線上申辦服務時, 您必須瞭解的相關事項,請您詳細閱讀!
- 本作業係依循電子簽章法,建置安全及可信賴之網路環境,透過網際網路進行線上申辦。
- 依電子簽章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九條第一項規定,為維護使用者之契約自由原則, 本人同意以使用本系統產製具有電子簽章之電子文件作為通信及交易之基礎, 取代傳統公私領域之書面文件及簽名、蓋章確定之相關法律責任。
- 申請人於使用網路作業進行線上申辦前應先查閱本網站各項最新消息及案件說明。
- 申請人於步驟二資料檢視時,請詳細確認申請資料是否正確,一旦按下完成送出,本府立即受理您的案件,無法取消案件。
- 申請人於步驟三受理完成,可將您的申辦案件資訊,進行列印或儲存申辦資訊,如您的線上申辦須郵寄資料亦可於本步驟列印郵寄封面及檢核表。
- 本網站將保證您個人身分資料的私密性,在未徵求您同意前,
不會任意將您的個人資料作任何商業用途,或洩漏給第三者。但以下狀況除外:
- 6.1 基於法律規定。
- 6.2 司法機關基於法定程序要求。
- 6.3 您已於線上申辦使用免書證謄本服務,同意本府承辦同仁代為電子查調。
- 6.4 為保障本網站或其他使用者之權益。
- 申請人未遵守本同意書規定致生損害等,將自行負責。
- 為求慎重周詳,保障申請人權益,本府得保有修改本同意書及使用規定的權利。
- 本同意書未規定之事項,得依主管機關之相關法令規定及內部管理之相關規定辦理。
- 申請人勾選「我同意」,並按下「確定」鍵後,視同申請人已仔細審閱明白上述各條規定,並完全同意遵守各條款之約定。
新北市政府受理民眾申請婚事喜慶用中堂
申辦案件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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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寫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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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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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完成
*表示該欄位為必填
新北市政府受理民眾申請婚事喜慶用中堂
申辦案件作業流程
-
1填寫資料
-
2檢視資料
-
3受理完成
申請人/代理人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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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ac002003.case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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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姓名:{{applNam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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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性別:{{applSex=='M'?'男':applSex=='F'?'女':applSex=='U'?'其他':'不填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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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applEmail}}
-
通訊地址:{{applCity.cityName}}{{applTown.areaName}}{{applAddr}}
申辦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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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類別:甲式(民法相關規定結婚者適用)乙式(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結婚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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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原因:結婚文定
結婚或文定
-
新人姓名:{{ac002003.weddingBridegrm}}
-
新人姓名:{{ac002003.weddingBride}}
-
舉辦日期:{{weddingYear}} 年 {{weddingMonth}} 月 {{weddingDay}} 日 星期{{ac002003.weddingWeekday}}
-
舉辦時間:{{weddingHour}}時{{weddingMinute}}分
領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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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002003.receMode == '1' ? '郵寄' : '自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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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收件處:{{ac002003.receZipcd}} {{ac002003.receCity}}{{ac002003.receTown}}{{ac002003.receAd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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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件收信人姓名:{{ac002003.rece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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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ac002003.receMobile}}
-
備註:{{ac002003.remark}}
應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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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行使免書證謄本作業。我不同意行使免書證謄本作業,將自行檢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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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證件上傳:{{filesDesc != "" ? filesDesc : "未上傳檔案"}}
新北市政府受理民眾申請婚事喜慶用中堂
申辦案件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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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寫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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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檢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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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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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ac002003.case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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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ac002003.case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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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詢碼:{{ac002003.caseQueryCd}}
親愛的市民您好:
有關於您提出的案件相關資料我們收到了,感謝您的通知,並且給予我們服務的機會,我們會盡快處理!本府秘書處分案至權責機關之次日算起,單一機關處理期限為6個工作天,涉數個機關則為10個工作天,並將由主政機關統整後回復。若因案情複雜,致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結,得辦理展期,惟全案原則不得超過30天。
新北市政府敬上